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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avaScript的IE和FF兼容性问题汇总

August 18th, 2008 | No Comments | 目录: 个人

以下以 IE 代替 Internet Explorer,以 MF 代替 Mozzila FF

1. document.form.item 问题

现有问题:
现有代码中存在许多 document.formName.item(“itemName”) 这样的语句,不能在 MF 下运行

解决方法:
改用 document.formName.elements["elementName"]

其它
参见 2

2. 集合类对象问题

现有问题:
现有代码中许多集合类对象取用时使用 (),IE 能接受,MF 不能。

解决方法:
改用 [] 作为下标运算。如:document.forms(“formName”) 改为 document.forms["formName"]。
又如:document.getElementsByName(“inputName”)(1) 改为 document.getElementsByName(“inputName”)[1]

3. window.event

现有问题:
使用 window.event 无法在 MF 上运行

解决方法:
MF 的 event 只能在事件发生的现场使用,此问题暂无法解决。可以这样变通:
原代码(可在IE中运行):

function gotoSubmit() {

alert(window.event); // use window.event

}

新代码(可在IE和MF中运行):

function gotoSubmit(evt) {
evt = evt ? evt : (window.event ? window.event : null);

alert(evt); // use evt

}

此外,如果新代码中第一行不改,与老代码一样的话(即 gotoSubmit 调用没有给参数),则仍然只能在IE中运行,但不会出错。所以,这种方案 tpl 部分仍与老代码兼容。

4. HTML 对象的 id 作为对象名的问题

现有问题:
在 IE 中,HTML 对象的 ID 可以作为 document 的下属对象变量名直接使用。在 MF 中不能。

解决方法:
用 getElementById(“idName”) 代替 idName 作为对象变量使用。

5. 用idName字符串取得对象的问题

现有问题:
在IE中,利用 eval(idName) 可以取得 id 为 idName 的 HTML 对象,在MF 中不能。

解决方法:
用 getElementById(idName) 代替 eval(idName)。

6. 变量名与某 HTML 对象 id 相同的问题

现有问题:
在 MF 中,因为对象 id 不作为 HTML 对象的名称,所以可以使用与 HTML 对象 id 相同的变量名,IE 中不能。

解决方法:
在声明变量时,一律加上 var ,以避免歧义,这样在 IE 中亦可正常运行。
此外,最好不要取与 HTML 对象 id 相同的变量名,以减少错误。

其它:
参见 问题4

7. event.x 与 event.y 问题

现有问题:
在IE 中,event 对象有 x, y 属性,MF中没有。

解决方法:
在MF中,与event.x 等效的是 event.pageX。但event.pageX IE中没有。
故采用 event.clientX 代替 event.x。在IE 中也有这个变量。
event.clientX 与 event.pageX 有微妙的差别(当整个页面有滚动条的时候),不过大多数时候是等效的。

如果要完全一样,可以稍麻烦些:
mX = event.x ? event.x : event.pageX;
然后用 mX 代替 event.x

其它:
event.layerX 在 IE 与 MF 中都有,具体意义有无差别尚未试验。

8. 关于frame

现有问题:
在 IE中 可以用window.testFrame取得该frame,mf中不行

解决方法:
在frame的使用方面mf和ie的最主要的区别是:
如果在frame标签中书写了以下属性:

那么ie可以通过id或者name访问这个frame对应的window对象
而mf只可以通过name来访问这个frame对应的window对象
例如如果上述frame标签写在最上层的window里面的htm里面,那么可以这样访问
ie: window.top.frameId或者window.top.frameName来访问这个window对象
mf: 只能这样window.top.frameName来访问这个window对象

另外,在mf和ie中都可以使用window.top.document.getElementById(“frameId”)来访问frame标签
并且可以通过window.top.document.getElementById(“testFrame”).src = ‘xx.htm’来切换frame的内容
也都可以通过window.top.frameName.location = ‘xx.htm’来切换frame的内容
关于frame和window的描述可以参见bbs的‘window与frame’文章
以及/test/js/test_frame/目录下面的测试
—-adun 2004.12.09修改

9. 在mf中,自己定义的属性必须getAttribute()取得
10.在mf中没有 parentElement parement.children 而用parentNode parentNode.childNodes
childNodes的下标的含义在IE和MF中不同,MF使用DOM规范,childNodes中会插入空白文本节点。
一般可以通过node.getElementsByTagName()来回避这个问题。
当html中节点缺失时,IE和MF对parentNode的解释不同,例如

MF中input.parentNode的值为form, 而IE中input.parentNode的值为空节点

MF中节点没有removeNode方法,必须使用如下方法 node.parentNode.removeChild(node)

11.const 问题

现有问题:
在 IE 中不能使用 const 关键字。如 const constVar = 32; 在IE中这是语法错误。

解决方法:
不使用 const ,以 var 代替。

12. body 对象

MF的body在body标签没有被浏览器完全读入之前就存在,而IE则必须在body完全被读入之后才存在

13. url encoding在js中如果书写url就直接写&不要写&例如var url = ‘xx.jsp?objectName=xx&objectEvent=xxx’;
frm.action = url那么很有可能url不会被正常显示以至于参数没有正确的传到服务器
一般会服务器报错参数没有找到
当然如果是在tpl中例外,因为tpl中符合xml规范,要求&书写为&
一般MF无法识别js中的&

14. nodeName 和 tagName 问题

现有问题:
在MF中,所有节点均有 nodeName 值,但 textNode 没有 tagName 值。在 IE 中,nodeName 的使用好象
有问题(具体情况没有测试,但我的IE已经死了好几次)。

解决方法:
使用 tagName,但应检测其是否为空。

15. 元素属性

IE下 input.type属性为只读,但是MF下可以修改

16. document.getElementsByName() 和 document.all[name] 的问题

现有问题:
在 IE 中,getElementsByName()、document.all[name] 均不能用来取得 div 元素(是否还有其它不能取的元素还不知道)。

17. DOM 数据岛的问题

现有问题:
在IE中, 标签具有特殊意义, 可以内含XML DOM, 并能实现与HTML组件的数据 绑定. 在MF中,则仅仅是一个未知的标记而已. 另外, 对 IE 来说, 实际意味着这里是一个ActiveX对象, 但它却挂在HTML本 身的DOM树下作为一个节点, 因而会对DOM树的遍历造成严重影响.

解决方法:
IE的数据绑定机制是可以用JS来模拟的, 但是太麻烦, 建议不使用数据绑定机制或者 寻找实现这种模拟的库来做. 我们只讨论如何实现DOM的兼容. 在MF中无论已知的HTML标记还是其它符合XML规范的标记, 都是用统一的DOM树来处理的, 因此, MF事实上完全可以使用DOM数据岛, 但与IE小小的不同在于: 在IE中 是个 DOM document, 而在MF只是 DOM node. 这个差别通常不足为患. 但是有一个小小的细节, 为了兼容HTML相当随意的语法, MF无法识别简写的空标记. 如: , 这其中和是简写形式的, 会使MF无法识别, 应当写成: 不过, 我怀疑如果用XHTML, 可能就没有这种问题. 但我还没有试过. 对于IE中干扰HTML的DOM结构问题, 我现在的方法是处理完毕后把它从HTML的 DOM中删除. 不知道还有没有更好的解.

写给刚刚上岗的网站技术人员

August 17th, 2008 | No Comments | 目录: 个人

工作5年了,网站相关的开发工作也干了4年多。负责带领团队也好几年了。面试和带领刚工作的人也不少了。其中的优秀者不少,但是大多数都存在下面提到的几个认识误区。把这些问题提出来,希望对刚参加工作没有多久的程序员们有所帮助,少走弯路。

公司招你进来,其实最重要的就是看到你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是可以接受的。

工作能力指你能满足他们的工作期望,或者在可接受的时间范围内,经过培训后,可以满足这个工作期望。

工作态度指你能有些做职员的基本素质。

这个道理应该所有人都清楚。但是到实际事情时候就经常犯迷糊。下面几点是经常会出问题的地方:

1、不经测试,Review,就认为自己工作完成了。

你的代码或者应用一旦被别人Review ,或者进行试用。这时候你代码的好坏,或者功能是否在各种场景下是否可用,都会影响你这个人在上级及同事眼里的可信任度。

代码书写的规范,性能的高质量,各种功能在各个场景都可用,则表示你这个人是完全可信的。下次上级给你分派任务的时候,就可以给你更多的自由度来发挥。长此以往,前途和钱途自然就随手可得。

反之,代码不规范,功能好些场景不可用。这只能让上级或同事觉得你不可信任。每次都需要处理你带来的这些问题,说恶心点就是你每次拉完大便都没擦屁股,每次都得你的同事和上级帮你擦屁股。数次都这样后,上级或同事下次跟你沟通的时候就会觉得你这个人不可信任,一件事情必须反复多次强调,总觉得你还会作出问题。你的信用已经非常危险了。

你在别人眼里的信用就这样被你慢慢透支了。透支到一定程度,走人吧。整个团队的效率会因为你而变慢(每个人跟你沟通的成本都会影响到他本人的产出),你不走人谁走人。

2、最短可接受的工作时限

你有没有统计过,公司分派给你一个工作时候,上级指定的这项工作计划做多久的预计,跟你自己的预计有多大差异?

如果你预计时间大于上级给的工作计划时间,同时上级没有增派人手进行相关工作。除了BT的领导外,那只有一种情况:上级对你的工作态度非常不满,认为你的薪水对应的工作能力不是这么点。

对于刚工作的,更多的是你表现出来的工作能力在公司的平均工作能力之下。同时公司觉得你对工作没有表现出足够的热情。 一个能力在平均水平下面,又缺乏工作激情的人,他的前途在那里??

如果这个人还没有表现出几个月后能达到平均水平之上的希望,为啥会留这样一个人呢?

3、工作能力不等于技术水平

我曾看到过有人抱怨说大公司的员工也不过是这技术水平, 这么简单的技术问题都不会。我自己早期也有这样想法,后来发现是不对的。

不论大公司还是小公司,要得是解决问题的工作能力。 我的曾经手下就有好几个技术水平很牛的,但是作出来的应用却一次次返工的。为啥,工作能力这些非技术因素他们做的很不好。

工作能力的非技术因素包括的很多: 责任心,表现就是对自己写出来的代码有一定要让人放心的责任; 沟通能力,一个典型的表现就是需求不理解或者需求不明时,及时得跟相关人沟通,而不是自己先按自己想法实现,造成代码写完后再返工的恶果等等。

技术水平低,但是解决问题能力强的,我也碰到过一些人。 工作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这些非技术的工作能力,而不是技术水平。技术人员很容易技术水平高,但是非技术的工作能力差。 这是很糟糕的。

4、发展潜力,学习能力

公司使用的技术不可能一直不变,一直不变的公司只能慢慢被市场淘汰。这就要求员工能不断的学习新的知识,并应用到工作中来。

要想不会出现几年后,自己发现跳槽找个工作都没人要,赶快学习吧。

坚持,是一个人最难做到的。 但是不坚持,那就等着灭亡吧。

5、笨鸟先飞

一个人,在公司,如果工作能力在平均线以下, 加班吧, 不要有任何幻想。

最可怕的是自己没这个意识, 自认为自己技术水平很牛, 但是解决问题的工作能力却在平均水平线以下, 眼高手低 , 这样的人, 公司是不能留的。

6、承诺到的事情一定要做到,不要找理由

一件事情没有被做完,想找理由能找很多的。既然你承诺了某个时间点前完成,就不要再找各种理由推脱。

公司同事和上级虽然可能这次接受了你的理由,但是下次呢, 慢慢的就会让你的上级,同事觉得你是一个喜欢推托的人。 感觉你干事是非常不可靠的。不知道那次就会不完成,下次谁敢再找你干事?

可能很多人在看到我这篇博客的时候,觉得我写的很刻薄,好像都是从公司的角度欺压技术人员。很没有人情味。

只要你不是公司的董事, 你永远是被剥削者,公司的目的就是利润最大化,这是公司存活的根本目的。作为普通的职员,要有所为的白领意识,其实就是被剥削意识。这是个适者生存的生态圈,不适用的人只能被淘汰。

实际的公司其实有很多人情味在里面,或者同事和领导有些话不便于说出口。 这也就造成了一些技术人员被开除,还自以为如何如何? 都是没有这些意识造成的。我写这篇博客就是希望能增加技术人员的这些意识,不要犯了这些问题还自己不知道。

JavaScript中的”陷阱”

August 16th, 2008 | No Comments | 目录: 个人

以下是JavaScript容易犯错的几个”陷阱”.由本人google+体验+搜集而来.虽然不是什么很高深的技术问题,但注意一下,会使您的编程轻松些.

1.最后一个逗号

如这段代码,注意最后一个逗号,按语言学角度来说应该是不错的(python的类似数据类型辞典dictionary就允许如此)。IE会报语法错误,但语义不详,你只能用人眼从几千行代码中扫描。

var theObj = {
city : "ShenZhen",
state : "ok",
}

var theObj = {
city : "ShenZhen",
state : "ok"
}

9. this的引用会改变

如这段代码:

var MyObject = function () {
this.alertMessage = "Javascript rules";
this.ClickHandler = function() {
alert(this.alertMessage );
}
}();
document.getElementById("theText").onclick = MyObject.ClickHandler;
var MyObject = function () {
this.alertMessage = "Javascript rules";
this.ClickHandler = function() {
alert(this.alertMessage );
}
}();
document.getElementById("theText").onclick = MyObject.ClickHandler;

并不如你所愿,答案并不是”JavaScript rules”。在执行MyObject.ClickHandler时,在行1中,this的引用实际上指向的是document.getElementById(“theText”)的引用。可以这么解决:


var MyObject = function () {
var self = this;
this.alertMessage = “Javascript rules”;
this.OnClick = function() {
alert(self.value);
}
}();
document.getElementById(”theText”).onclick = MyObject.OnClick

var MyObject = function () {
var self = this;
this.alertMessage = “Javascript rules”;
this.OnClick = function() {
alert(self.value);
}
}();
document.getElementById(”theText”).onclick = MyObject.OnClick

实质上,这就是JavaScript作用域的问题。如果你看过,你会发现解决方案不止一种。

2. 标识盗贼

在JavaScript中不要直接使用跟HTML的id一样的变量名。如下代码:


TheButton = document.getElementById("TheButton");

TheButton = document.getElementById("TheButton");

IE会报对象未定义的错误。我只能说:IE 真烂.
若在TheButton之前加上var 声明,或者将TheButton改为其它名称,则不会报错.如:


var TheButton = document.getElementById("TheButton");
//或
TestButton = document.getElementById("TheButton");

var TheButton = document.getElementById("TheButton");
//或
TestButton = document.getElementById("TheButton");

3. 字符串只替换第一个匹配

如下代码:


var fileName = "This is a title";
fileName=fileName.replace(" ","_");

var fileName = "This is a title";
fileName=fileName.replace(" ","_");

而实际上,fileName结果是”This_is a title”. 在JavaScript中,String.replace的第一个参数应该是正则表达式。所以,正确的做法是这样:


var fileName = "This is a title".replace(/ /g,"_");

var fileName = "This is a title".replace(/ /g,"_");

4. mouseout意味着mousein

事实上,这是由于事件冒泡导致的。IE中有mouseenter和mouseleave,但不是标准的。作者在此建议大家使用js库来解决问题。

5. parseInt是基于进制体系的

这个是常识,可是很多人给忽略了parseInt还有第二个参数,用以指明进制。比如,parseInt(“09″),如果你认为答案是9,那就错了。因为,在此,字符串以0开头,parseInt以八进制来处理它,在八进制中,09是非法,返回false,布尔值false转化成数值就是 因此,正确的做法是


parseInt("09", 10).
parseInt("09", 10).

6. forin会遍历所有的东西

有一段这样的代码:


var arr = [5,10,15]
var total = 1;
for ( var x in arr) {
total = total * arr[x];
}

var arr = [5,10,15]
var total = 1;
for ( var x in arr) {
total = total * arr[x];
}

运行得好好的,不是吗?但是有一天它不干了,给我返回的值变成了NaN, 晕。我只不过引入了一个库而已啊。原来是这个库改写了Array的prototype,这样,我们的arr平白无过多出了一个属性(方法),而forin会把它给遍历出来。
其实,就算没有引进库.它的结果也并不是数组所有元素的乘积,因为forin会遍历到数组的length属性.
所以这样做才是比较安全的:


for ( var x = 0; x < arr.length; x++) {
total = total * arr[x];
}

for ( var x = 0; x < arr.length; x++) {
total = total * arr[x];
}

其实,这也是污染基本类的prototype会带来危害的一个例证。

7. 事件处理器的陷阱

这其实只会存在使用作为对象属性的事件处理器才会存在的问题。比如window.onclick = MyOnClickMethod这样的代码,这会复写掉之前的window.onclick事件,还可能导致IE的内容泄露(sucks again)。在IE还没有支持DOM 2的事件注册之前,作者建议使用库来解决问题,比如使用YUI:


YAHOO.util.Event.addListener(window, "click", MyOnClickMethod);

这应该也属于常识问题,但新手可能容易犯错。

8. focus() 出错

新建一个input文本元素,然后把焦点挪到它上面,按理说,这样的代码应该很自然:


var newInput = document.createElement("input");
document.body.appendChild(newInput);
newInput.focus();
newInput.select();

var newInput = document.createElement("input");
document.body.appendChild(newInput);
newInput.focus();
newInput.select();

但是IE会报错。这是因为当你执行fouce()的时候,元素尚未可用。因此,我们可以延迟执行:


var newInput = document.createElement("input");
newInput.id = "TheNewInput";
document.body.appendChild(newInput);
//在01秒之后调用匿名函数获取焦点
setTimeout(function(){
document.getElementById('TheNewInput').focus();
document.getElementById('TheNewInput').select();}, 10);

var newInput = document.createElement("input");
newInput.id = "TheNewInput";
document.body.appendChild(newInput);
//在01秒之后调用匿名函数获取焦点
setTimeout(function(){
document.getElementById('TheNewInput').focus();
document.getElementById('TheNewInput').select();}, 10);

更详细的资料参见:http://realazy.org/blog/category/javascript-dom/

1document.write()完全替换之前页面内容
有这样一段代码:

开始

function init() {
document.write("现在时间是:" + Date() );
}
window.onload = init;

结束

开始

function init() {
document.write("现在时间是:" + Date() );
}
window.onload = init;

结束

上面代码块中的”开始”和”结束”两块不会输出.
当onload事件结束之后,如果再一次调用document.write()方法写进一段HTML,这段HTML会完全替换掉之前页面的内容.整个页面的源代码就变为了document.write()所写的内容.把上面的改为:

开始

function init() {
document.write("现在时间是:" + new Date() );
}
init()

结束

开始

function init() {
document.write("现在时间是:" + new Date() );
}
init()

结束

“开始”和”结束”就会正常输出.

1注意你name的值.

有这样一段代码:

//获取form的id
alert(document.forms[0].action);

//获取form的id
alert(document.forms[0].action);

可输出结果不是我们想要的”aa.htm”,而是一个”[object]“字符串.因为它得到的是myForm中的name为”action”的 input标签的值.更详细的内容请参考[url]https://bugzilla.mozilla.org /show_bug.cgi?id=322488
[/url]

后台数据传输不会影响到前台

也许你会说这是一非常低级的错误.但我还是想说下:
页面login.htm代码


xmlHttp.open("GET","check.htm",false);
xmlHttp.send();
alert(xmlHttp.responseText);

xmlHttp.open("GET","check.htm",false);
xmlHttp.send();
alert(xmlHttp.responseText)
;

页面check.htm代码


window.onload=checkLogin;
function checkLogin(){
//如果验证失败,弹出错误
alert("登录失败");
}

window.onload=checkLogin;
function checkLogin(){
//如果验证失败,弹出错误
alert("登录失败");
}

很多人习惯用这种方法来进行登录失败的提示.但是要注意:xmlHttp发送数据的时候是进行的后台发送,它所关心的,仅仅是send之后,得到所请求URL的响应.而check.htm页面所执行的一切,都是只在后台完成.不管它怎么跳转,或者alert(),或者close().都不会在界面中有任何显示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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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实践中,JavaScript的陷阱还有很多很多,大多是由于解析器的实现不到位而引起。这些东西一般都不会在教科书中出现,只能靠开发者之间的经验分享。希望大家有更好的分享。如发现其它的”陷阱”,我会继续增加内容.谢谢关注.